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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棚改大动作来了!截至4月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4584户

发布时间: 2019-04-20 14:54:39

来源: 市房管局

分类: 土地市场


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二○一九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提出的要求,确保完成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和基本建成的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项目的确定和责任落实。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开工任务

省下达我市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16338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5226户;国有垦区危房1112户。

(二)基本建成任务

 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11659套。

2019年度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和基本建成任务详见附件。

二、建设进度要求

(一)2019年8月底前,2019年度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就地建设安置房的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具备条件的县(区)要力争早开工。

(二)2019年8月底前,各县(区)2018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

(三)2019年8月底前,各县(区)2017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

三、严格督查考核

(一)加强调度督导。坚持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县(区)进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根据各地开工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各地开工、基本建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解决困难问题。

(二)强化任务考评。省、市将对各县(区)开工、基本建成等情况进行巡查和定期检查。3月份开始对各地棚改开工情况进行通报。9月初,将对2019年度棚改目标任务开工项目、2018年度多层建筑基本建成项目和201年度高层建筑基本建成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11月初,对棚户区改造就地建设安置房项目进行考核检查,并通报考评情况。

四、落实推进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实行“市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区)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的第一责任人。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实行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

(二)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2019年棚户区改造的重点,是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县(区)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标准和范围。

(三)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实施好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区),要取消货币化安置的优惠政策,加大实物安置房的建设。

(四)积极做好棚改项目债券发行工作。今年棚改的融资渠道,主要是以发行棚改专项债券为主,各县(区)要提前做好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用好用足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务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五)确保土地供应及时,配套资金到位。有存量土地的县(区),应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确保今年新增任务及时开工。中央、省补助资金将按上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拨各县(区);各县(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必须及时按规定落实和配足,确保在建项目资金需求。

(六)加快在建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对棚改续建项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对逾期未竣工和回迁入住的项目实施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竣工时限,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要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影响分配使用的项目,要纳入当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多渠道落实资金,优先安排建设;对手续不全影响竣工备案的项目,要采取措施,尽快完善项目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尽早竣工并投入使用。

(七)继续做好公租房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加大对重点群体、重点产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建立使合长放机制,积极开展公租房动态管理工作。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推进省市县三级住房保障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完善退出机制,通过租金调整、行政、司法、舆论等多种方式,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承租对象。

(八)抓好工程质量和信息公开。棚户区改造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到实处。各县(区)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要坚持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建设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让群众了解情况并予以监督。

(九)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分工负责制: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实施、督导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建设计划编制下达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与拨付建设资金,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供应工作;林业、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垦区危房改造工作;金融、税务、审计监察、民政、统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手续齐备、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土地审批必须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2019年4月8日





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


2019年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5226户,其中市本级计划改造棚户区2461户、安源区计划改造棚户区2615户、湘东区计划改造棚户区2370户、经开区计划改造棚户区4253户、上栗县计划改造棚户区3300户、芦溪县计划改造棚户区177户、莲花县计划改造棚户区200户。截至4月,全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4584户,开工建设安置房1004套,开工率30%。



责任编辑: ping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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