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30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连推出“对冲还贷”和“商业房贷委托按年提取”两项新政,职工不仅可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垫付贷款,还可委托管理中心代还商业房贷……从此,职工只要签订委托协议,就可以轻松还贷。

  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已有100余名职工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本月起该业务可能迎办理高峰。该中心提醒,只有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才能终止对冲还贷协议,在委托管理中心代还商业房贷时,必须由借款人本人亲自来签订授权书。

  新政针对本级缴存职工 

  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于10月27日正式开通。昨日记者了解到,10月27日至10月30日,南昌已有100多名职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本月起,该业务或迎办理高峰。

  数据显示,截至10月30日,今年南昌市本级提取住房公积金者约有65万人次,共计提取36.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25%;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115户,共计22.38亿元,分别同比下降50%和60%。

  “以前职工还款往往需要先垫资,现在系统升级了,市本级缴存职工还款可以更便捷。”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由于系统限制,“对冲还贷”和“商业房贷委托按年提取”两项惠民新政暂时只对管理中心本级缴存职工施行。这意味着,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的职工,目前还无法办理上述两项业务。

  终止“对冲”须结清贷款 

  “只要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有限制或是冻结情况的,都不能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只有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协议才能终止。”该负责人介绍,职工在签订“对冲还贷”协议时或是在协议生效后,如果存在有多个借款人(委托人)的情况,只要其中某人公积金账户有异常情况,则该人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其他人不受影响。

  该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协议生效后,只有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才能终止此协议,并且结清贷款前不能减少协议中的各委托人。此外,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的公积金仅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尚有逾期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样无法提取公积金余额。

  有“滞后期”需预留房款 

  记者了解到,部分职工在办理“对冲还贷”业务之前,已经与管理中心签订了按年或按月还贷委托协议。对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说,对冲还贷协议虽然是“即时生效”,但其公积金账户打款时间有30日左右的滞后期。因此,建议广大职工在办理对冲还贷协议之后,最好注意在账户内保留1个月的还款金额,以免因此延误正常还款。

  管理中心提醒,如果此前签订了按月或按年提取协议的,建议在本月或本年度的“按月(按年)划拨”金额到账之后,再与管理中心签订对冲还贷协议,避免出现诸如因办理了对冲还贷而导致其原来按月划拨钱款无法到账情况。

  办“商贷委托”需借款合同 

  “此前我们在为职工办理按年或按月还贷委托协议时,就发现有部分职工提供的银行借款合同格式不正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延误了业务办理。”该负责人说,借款合同中有效的合同编号和贷款账号是各家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产生的**号码,也是管理中心与各商业银行数据对接获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数据的**标识,一旦缺失就无法办理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何时可以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呢?该负责人表示,中心每年代办提取的公积金的对应月就是职工商业贷款的首次还款月。换句话说,不论委托协议在何时签订,中心都是在协议生效的第二年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今日起,该中心正式推出“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业务”,市民尽量错峰办理。